公告日期:2017-11-09
债券代码: 123259.SH 债券简称: 15 光大 0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期次级债券(品种一)重大事项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
期次级债券(品种一)( 债券代码: 123259.SH,债券简称: 15 光大 01)
的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 于2017年11月7
日公告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
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以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 截至2016
年12月31日, 发行人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86.37亿元,借款余额为
555.49亿元。截至2017年10月31日, 发行人借款余额为775.35亿元,
累计新增借款金额219.86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45.21%,超过40%。如剔除境外子公司代客户申购新股短期借款, 发
行人借款余额为683.16亿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127.67亿元,累计新
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26.25%,超过20%。上述新增借款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范围。 发行人财务状
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发
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财务数据除2016年末相
关数据外均未经审计。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5光大0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
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当年累计
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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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