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3-10
证券代码: 601377 证券简称: 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16-037
债券代码: 123200 债券简称: 15 兴业 0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 15 兴业 02”
次级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5 年次级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有关“ 15 兴业 02” 次级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条款约定如下: 发行人有权于本期次级债券品种一的第 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次级债券品种一将被视为第 1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次级债券品种一。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次级债券品种一到期本息支付方式相同,将按照本期次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未行使赎回权利,则本期次级债券品种一将继续在第 2 年至第 3 年存续,且第 2 个计息年度开始,后 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在初始发行利率的基础上提高 300 个基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发行“ 15兴业 02” 次级债券, 2016 年 4 月 22 日为本期债券第 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可于本期债券第 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 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根据公司董事会 201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和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 公司董事长于 2016 年 3 月 7 日做出《 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5 年次级债券(第二期) (品种一) 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决定》,决定行使“ 15 兴业 02” 次级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15 兴业 02” 次级债券全部赎回。公司将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做好“ 15 兴业 02” 次级债券赎回事宜的后续信息披露及本息兑付工作。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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