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9-04-14
2009年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
票面利率公告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 行2009年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862号文件批准。
根据《2009年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公告》,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5年末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年利
率以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99%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
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
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
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
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
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5年固定不变。
2009年4月14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
率网(www.shibor.org)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在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
日的算术平均数是1.86%。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4.85%,即Shibor基准利率加基本
利差2.99%。
发行人将按照上述票面利率于2009年4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
发行,于2009年4月15日至2009年4月1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协
议发行,于2009年4月15日至2009年4月21日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营业网点向境内
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特此公告。
发行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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