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04
2009年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
2019年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2009年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将
于2019年4月15日( 星期一) 开始支付2018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
期间( 以下简称“本年度”) 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 为保证本息兑付工
作的顺利进行, 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及本金,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发行人: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 2009年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券。
3、 债券简称及代码: 简称“09豫投债”、 代码122969。
4、 发行总额: 人民币15亿元, 当期余额12.61亿元。
5、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6、 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后5年票面利率为5.85%。
7、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发改财金[2009]862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8、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
9、 计息期间: 本期债券计息期间自2009年4月15日起至2019年4月
14日止。
10、 付息日: 2010年至2019年每年的4月15日为上1个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 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
11、 兑付日: 2019年4月15日( 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信用评级: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最新综合评定,发行人长
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
13、上市时间和地点: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债券于2009年
5月1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和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8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
2、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债
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12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
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3、本期债券到期日: 2019年4月15日。
4、本期债券停牌日: 2019年4月15日。
5、本期债券付息兑付日: 2019年4月15日。
6、本期债券摘牌日: 2019年4月15日。
7、本年度债券利率: 5.85%。
三、付息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
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 二)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
者, 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
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 再由该证券公司
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 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 在原
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 具体手续如下:
A. 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 则利息款
的划付比照上述第1点的流程。
B. 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 请按以下要
求办理:
( 1) 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 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 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 2) 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 应出示经办人身
份证, 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 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 正本、 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 和税务登记证( 地税) 复印件
( 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 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3) 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 更名、 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况,
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 咨询该二级托
管人。
四、 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 一) 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和《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等
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
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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