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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8-16 05:45:05 股吧网页版
2010年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兑付兑息及摘牌公告(122886)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8-16

2010年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年付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由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0年

8月24日发行的2010年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将于2017年8月24日开始支付2016年8月24日至2017年

8月23日期间的利息及兑付本金。为保证付息和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发行人: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 2010年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

称“ PR云投债”)

3、债券代码:

银行间市场上市代码: 1080095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 122886

4、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

5、债券期限: 7年期, 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即在本期债券最后

三年, 2015年起至2017年,逐年分别偿付本金的30%、 30%和40%。

6、票面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5.25%,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

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8、起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8月24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

日。

9、计息期限:自2010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23日止, 到期兑付款

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0、付息日: 2011年至2017年每年的8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和兑付本金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6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23日,逾期部分

不另计息。

2、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8月21日。

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

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3、 付息及兑付时间:

( 1)集中付息期:自2017年8月24日起的20个交易日。

( 2)常年付息:在集中付息期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在集中付息

期结束后仍可到托管其债券的营业网点领取利息。

4、 分期还本方案:本期债券将于2015年8月24日、 2016年8月24日

和2017年8月24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

易日) 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30%、 30%和4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

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

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5、停牌日: 2017年8月22日

6、兑付日: 2017年8月24日

7、摘牌日: 2017年8月24日

三、 付息兑付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法托

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

变更,应在付息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二)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

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

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

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

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

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1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

要求办理:

(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身

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

(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况,

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二

级托管人。

四、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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