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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4-1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1年舟山市交通投资公司企业债券本息兑付及摘牌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4-17

2011年舟山市交通投资公司企业债券

本息兑付及摘牌提示性公告

由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舟山市交通投资公司)发

行的2011年舟山市交通投资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将于2018年4月20日开始支付自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19日期间

(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并兑付本期债券剩余全部本金。为保

证付息及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舟山市交通投

资公司)。

2、债券名称:2011年舟山市交通投资公司企业债券。

3、债券简称:11舟山债(代码:122823)

4、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5、债券期限:7年期。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

票面年利率为6.20%(该利率根据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1.40%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

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4.80%,基准利率保留两

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6.20%

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8、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4月20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9、付息日:2012年至2018年每年的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4月

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兑付日:2018 年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

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信用评级: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

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级。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19日,逾期部

分不另计利息。

2、利率:6.2%。

3、债权登记日:2018年4月17日。

4、摘牌日:2018年4月20日。

5、付息/兑付日:2018年4月20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金由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

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

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

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

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

失。

(二)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兑付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利息款和分期偿还本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各付金

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和分期偿还本金划付至投资者在该

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和分期偿还本金兑付手续,具体手续

如下:

A. 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

款和分期偿还本金的划付比照上述第1点的流程。

B. 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

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和分期偿还本金领取手续时,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 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和分期偿还本金领取手续时

应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

鉴)正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

记证(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

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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