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22
2011年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企业债券
2016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由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于 2011 年 4 月 26 日发行
的 2011 年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企业债券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将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开始支付自 2015 年 4 月 26 日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期间的利息和分
期偿还本金。为保证本次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和
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2011 年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企业债券
2、证券简称及代码:PR 诸城债,代码 122795
3、发行人: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4、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10 亿元,7 年期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1]845 号文
件批准发行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4%,在该品种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5 年 4 月 26 日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1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4 月 26 日(上述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0、 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4 月 26 日 (上述兑
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1、 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
别为 AA 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 级。
12、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1 年 9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4 月 25 日。截至上述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
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14 年 4 月 26 日、2015 年 4 月 26 日、2016 年 4 月 26 日、
2017 年 4 月 26 日、2018 年 4 月 26 日分别偿付本金 2 亿元,各占本期债券发行
总额的 20%。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到期利息随
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
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
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1- 已偿还比例)
= 100 元×(1- 60%)
=4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 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 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 2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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