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4-16
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2011年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20%、
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本金。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将于2014年4月26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
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1年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企业债券。
2、债券简称:11诸城债。
3、债券代码:122795。
4、发行人: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7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本期债券存续期
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个计息年度,每年分别偿还本金2亿元,各占本期债券发行
总额的20%
7、票面利率:6.40%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1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5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8年每年的4月26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4至2018年每年的4月26日(上述兑付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14年4月25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
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2014年4月26日、2015年4月26日、2015年4月26日、2017年4
月26日和2018年4月26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
例偿还本金(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
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
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80%(1-本次偿还比例)
=100元×(1-20%)
=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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