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7
2011年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企业债券
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2011年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 于2018
年4月26日开始支付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5日期间最后一个年度
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1年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企业债券。
2、债券简称:PR诸城债。
3、债券代码:122795。
4、发行人: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7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本期
债券存续期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个计息年度,每年分别偿还本期债券
发行总额的20%。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40%,在该品种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
变。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1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5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8年每年的4月26日(上述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4月26日(上述
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本次还本付息相关事宜
(一)债权登记日:(T-3日,T日为兑付日)
2018年4月23日。
(二)兑付停牌日:(T-2日,T日为兑付日)
2018年4月24日。
(三)摘牌日:T日
2018年4月26日。
(四)本息支付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
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
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
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
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款的划
付比照上述第1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要求办
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根
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身份证,
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
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况,请根
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二级托管人。
三、本期债券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地址:山东省诸城市密州西路12号
法定代表人:王金刚
联系人:李磊
联系电话:0636-6075100
邮政编码:262200
2、主承销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原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姚延涛
联系电话:010-88085376
邮政编码:100033
3、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付息公告: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2011年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企业债券本息兑付和
摘牌公告》盖章页)
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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