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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3-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2年海门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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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海门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2017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2012年海门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第4 、第

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 20%、 20%、 20%

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海门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将于2017

年3月20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20%的本金, 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

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海门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2012年海门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12海门债(代码:122706)

4、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12亿元;7年期。

5、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发改财金[2012]273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8.35%,按年付息。

8、起息日:2012年3月20日。

9、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至

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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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于201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3月17

日。 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

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及部分兑付的本金。

2、分期偿还方案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

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1-20%-20%-本次偿还比例)

=100元×(1-20%-20%-20%)

=40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3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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