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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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海门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2016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2012年海门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第4、第
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
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海门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将于2016
年3月21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
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海门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2012年海门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12海门债(代码:122706)
4、发行总额:人民币12亿元。
5、债券期限:7年期。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8.35%,按年付息。
8、起息日:2012年3月20日。
9、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至
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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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18
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
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及部分兑付的本金。
2、分期偿还方案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
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1-20%-本次偿还比例)
=100元×(1-20%-20%)
=60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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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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