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4-13
2012 年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5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2012年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第3、4、
5、6、7年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的20%的比例偿还本金。青岛华通国
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2015
年4月20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
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2年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2华通债(122688)
3、发行主体: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发行总额:10亿元
5、 债券期限:7年期(本期债券采用提前偿还方式,在债券存
续期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
债券本金,2015年4月20日将要偿还本金2亿元人民币) 。
6、债券利率: 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7.3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
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7、计息期限:自2012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17日止。
8、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2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7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持
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有本年
度利息及部分兑付的本金。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4月18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
总额的20%的比例偿还本金(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
工作日),到期利息和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分期偿还采取减少面值的方式实施,分期偿还后,债券
持有人账户中的债券持仓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将会相应
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1-本次偿还比例)
=100 元×(1-20%)
=8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 华通债”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2012 年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5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签章页)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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