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9-0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2年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度第一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9-04

债券简称: 12 北京建工债/ PR 京建工 债券代码: 1280197 /122627

2012 年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度第 1 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权代理人

(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一七年七月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2012 年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2012 年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

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北

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工”、“公司” 或“发行人”)出具的

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海通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一、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2012 年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于 2012 年 7 月 13 日在银行间

市场上市流通,简称“ 12 北京建工债”,债券代码为 1280197; 2012 年 8 月 13

日在上海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 PR 京建工”,债券代码为 122627。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4 月 12 日出具的《中诚信国

际关于调升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中诚

信国际决定将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 AA 调升至 AA+,将

“ 12 北京建工债”的债项信用等级由 AA 调升至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级别调整主要基于以下因素:

1、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的

大型建筑企业集团,得到了北京市政府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业务规模不断发展

壮大,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日益提升。 2016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

收入 278.38 亿元,净利润 3.31 亿元,截至 2016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 554.81

亿元,所有者权益 74.60 亿元。北京建工在国外权威机构美国《工程新闻纪录》

(ENR) 2016 年公布的排名中,在全球承包商 250 强中国企业中位列第 18 位。

2、近年来公司施工主业发展态势良好,新签合同额不断上升,区域布局日

趋完善, 2016 年前三季度公司京外区域工程项目新签合同额占新签合同总额的

比例为 40.70%。 2016 年以来公司加快发展以轨道交通为重点的市政工程项目,

前三季度公司市政工程新签合同额 171.70 亿元,为 2015 年全年 2.16 倍,业务结

构进一步优化。此外, 2016 年以来公司在北京地区承揽了多项大型市政基础设

施 PPP 项目及棚户区改造项目,且获得了国家开发银行的融资支持,对项目的

实施提供有力保障,未来随着项目的推进,公司收入规模有望大幅提升。

3、公司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2016 年公司印发《资金集中管理实施办法》,

启动资金的集中归集和管理,资金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受益于此,公司有息债务

有所缩减,资本结构趋于优化。同时,公司设置了严格的资产负债率管控目标,

未来财务杠杆有望进一步降低。

3

4、此外,公司拥有良好的银企关系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截至 2016 年末,共

获得银行综合授信 870.92 亿元,其中尚未使用额度 558.37 亿元,综合融资成本

保持低位。公司土壤修复板块的上市工作目前稳步推进,未来上市后会进一步增

强自身融资能力。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

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 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 尹一婷、郑云桥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56 号方圆大厦 23 层

联系电话: 010-88027168

传真: 010-88027190

邮政编码: 10004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