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1-13
债券简称: PR 京建工/12 北京建工债 债券代码: 122627.SH/1280197.IB
2012 年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度第三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权代理人
(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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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2012 年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北京建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北建工”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
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
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海通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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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为
1,023,999.79 万元,占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的 135.55%, 超过 120%, 具体情况如
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1、上年末净资产金额: 755,457.47 万元。
2、上年末借款余额: 2,220,459.28 万元。
3、计量日日末的借款余额: 3,244,459.07 万元。
4、累计新增借款金额: 1,023,999.79 万元。
5、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具体比例: 135.55%。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明细情况
1、银行贷款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银行贷款较上年末新增 1,236,492.00 万元,
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163.67%。
2、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账面
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212,492.21 万元。
3、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
不适用。
4、其他借款
不适用。
上述财务数据除 2016 年末净资产及上年末借款余额外,均未经审计,请投
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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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
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 纪闻楚、郑云桥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 010-88027168
邮政编码: 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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