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19
2012 年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2012 年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
鉴于:
1、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发行人”)已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我公司”、 “本公司”或“海通证券”)签署本期债券《 2011 年北京建工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简称“《债权代理协议》 ”) , 上述协
议已生效。
2、根据《 2012 年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简称
“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 2012 年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本
期债券”)已于 2012 年 7 月 9 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已同意委托本公
司作为债券债权代理人,代理有关本期债券的相关债权事务。
我公司依据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的职责。
为出具本报告, 本公司与发行人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债权代理
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本报告依据海通证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文件进行判断,对海通证券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并
出具结论意见。
海通证券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
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现将 2018 年度的债权代理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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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樊军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代理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及本行业有关的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
辆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代理货物运输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对外派
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制造商品混凝土;授权
进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管理; 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设
计;专业承包;建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建筑机械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承包境外
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的出口;物业管理;
房屋、写字间出租;绿化、保洁服务;销售商品混凝土、环保专用设备、环保产
品、机械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00%。
跟踪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6 月 26 日出具的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信评委函字[2018]跟
踪 0314 号)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 2012 年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
券上市或交易流通。本期债券于 2012 年 7 月 13 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
通,简称“12 北京建工债”,证券代码为 1280197.IB; 2012 年 8 月 13 日在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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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12 京建工”(现简称为“PR 京建工”) ,证券代码为
122627.SH。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本报告期内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付息兑付情况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7 月 5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 1 个工作日)。 本期债券附设提前偿还条款,于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7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分别按照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本金。
发行人已于 2018 年 7 月 5 日支付第 6 个计息年度的利息 1,904.00 万元, 并
偿还本金 1.60 亿元。 本期债券不存在应付未付利息或本金的情况。
( 四) 2018 年度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信息均在中国债券信息网、货币网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已披露的相关文件及时间如下:
1.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
之二十公告( 2018 年 1 月 22 日) ;
2. 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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