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7-19
2012年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券
2016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根 据《2012年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2012年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第3、4、5、6、7年末分
别按照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本金。扬州市城建国
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2016年7月26日兑
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2年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
券。
2、债券简称:PR扬城控债。
3、债券代码:122609。
4、发行人: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12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为7年期,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
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
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
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
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
日起不另计利息。
7、票面利率:6.3%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5年7月26日至2016年7月25日
9、付息日:2016年7月26日
10、兑付日: 2016年7月26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16年7月25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
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 %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2016年7月26日、2017年7月26日、2018年7月26日和
2019年7月26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本
金(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
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
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
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元×(1-累计偿还比例)
= 100元×(1- 40%)
= 6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 2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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