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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2年铜仁市梵净山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5年付息及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7-27

2012 年铜仁市梵净山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5 年付息及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由铜仁市梵净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于 2012 年

8 月 2 日发行的 2012 年铜仁市梵净山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5 年 8 月 3 日开始支付债券发行总额 20%

的本金以及 2014 年 8 月 2 日至 2015 年 8 月 1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债

券募集说明书》, 2012 年铜仁市梵净山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 本期债券” )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4、 5、 6、 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20%、 20%、 20%、 20%

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为保证付息及兑付部分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

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2 年铜仁市梵净山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12 梵投债。

3、债券代码: 122599。

4、发行人: 铜仁市梵净山投资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12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

本期债券设计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4、 5、 6、 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20%、 20%、 20%、 20%的比例偿还

债券本金。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

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

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票面利率: 6.89%

8、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12 年 8 月 2 日至 2019

年 8 月 1 日止。

9、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8 月 2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8 月 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

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金将被

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8 月 2 日

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20%、 20%、 20%和 20 %的比例偿还本金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到期利息随

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

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

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 %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1-本次偿还比例)

= 100 元×(1-20 %)

= 8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 PR 梵投债”。

三、付息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

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二)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

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

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 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

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要

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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