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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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6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2012 年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
鉴于:
1、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发行人”)已与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我公司”或“本公司”)签署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发
行人、海通证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简称“监管人”)已经签署本
期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均已生效。
2、根据《2012 年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2012 年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公司债券(简称“本期债券”)已于 2012 年 8 月 28 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全
体持有人已同意委托本公司作为债券债权代理人,代理有关本期债券的相关债权
事务。
我公司依据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债权
代理人的职责。
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与发行人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债权代理
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本报告依据海通证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文件进行判断,对海通证券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并
出具结论意见。
海通证券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
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现将 2016 年度的债权代理事项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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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益阳市赫山区十洲路 622 号
法定代表人:谭建华
注册资本:64,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城市建设项目投资开发;水利建设项目投资开发;土地开发;房
地产开发;建设物资。
股权结构:发行人是依法成立的国有控股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64,000 万元,
出资人为益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出
资金额分别为 55,000 万元和 9,000 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 85.94%和 14.06%。
跟踪评级: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益阳市城
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6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发
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 2012 年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
称“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
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本期债券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在
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12 益阳城投债”,证券代码为 1280250;2012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PR 益城投”,证券代码为 122588。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 年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6 亿元。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三)付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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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8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
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开始偿还本金,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第 6 及
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20%、20%、20%、20%的比
例偿还债券本金。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
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
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发行人已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支付第 4 个计息年度的利息 9,420.80 万元,并
偿还本金 3.2 亿元。发行人不存在应付未付利息的情况。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本期债券未出现延迟兑付利息或本金的情况。
(四)2016 年度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信息均在中国债券信息网、货币网(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已披露的相关文件及时间如下:
1、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 6 月 21 日);
2、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016 年跟踪信
用评级报告 (2016 年 8 月 4 日) ;
3、2012 年益阳市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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