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0-24
2012 年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5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2012 年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
鉴于:
1、 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发行人”)已与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我公司”、 “本公司”)签署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简
称“《债权代理协议》 ”);发行人、我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简
称“监管人”)已经签署本期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简称“《监管协议》 ”);
上述协议均已生效。
2、根据《 2012 年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2012 年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公司债券(简称“本期债券”)已于 2012 年 8 月 28 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全体
持有人已同意委托本公司作为债权代理人,代理有关本期债券的相关债权事务。
我公司依据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债权代
理人的职责。
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与发行人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债权代理
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本报告依据本公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
本公司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并出具结论意见。因本
公司不具备对相关专业事项发表评论意见的资格和能力, 在本报告中对有关审计
报告、评估报告等专业数据及事项的引述不表明本公司对这些报告、数据的真实
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公司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做出任何判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现将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的债权代理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益阳市赫山区十洲路 622 号
法定代表人: 彭建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 64,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城市建设项目投资开发; 水利建设项目投资开发; 土地开发;房
地产开发;建设物资。
股权结构: 发行人是依法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益阳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跟踪评级: 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益阳市城
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16 亿元公司债券 2015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
告》,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有关证
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 本期债券于2012年8
月31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12益阳城投债”,证券代码为1280250; 2012
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PR益城投”,证券代码为122588。
(二) 付息情况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8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付息工作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发行人应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支付第 3 个计息年度的利息 11,776 万元并偿还本金 3.2 亿元, 根据发行人提供
的相关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发行人已通过相关机构按时足额支付了利息并偿还
了本金 3.2 亿元。 发行人不存在应付未付利息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及偿债资金专户情况
依据《监管协议》的规定,发行人和我公司共同委托账户及资金监管人对“偿
债资金专项账户”和“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进行监管,以确保上述账户中资金
的独立和安全,依法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权益。监管人已严格按照《监管协议》赋
予的权利及义务,对发行人在监管人处开立的"偿债资金账户"和"募集资金使用
专项账户"进行监管。根据账户及资金监管人 2016 年 6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 2012
年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账户监管情况的说明》, 目前
上述账户运转正常。
( 四)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信息均在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
披露。已披露的相关文件及时间如下:
1、 2012 年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券发行文件
( 2012 年 8 月 23 日)。
2、 2012 年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券交易流通要
素公告( 2012 年 8 月 30 日)。
3、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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