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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8-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2年松原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19年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上交所)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22

2012 年松原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9 年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由松原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9

日发行的 2012 年松原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开始支付

2018 年 9 月 7 日至 2019 年 8 月 28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

度”)利息和本期债券剩余本金。为保证本次还本付息工作的

顺利进行, 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2年松原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

2.证券简称及代码: PR松城开(122584)。

3.发行人:松原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13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七年期,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

本。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第4、第5、第6、第7 个计息年度

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逐年偿还债券本金。年度付

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

另计利息。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发改财金[2012]2151号文

件批准发行。

7.债券利率: 7.30%。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

9.计息期限:计息期限为自2012年8月29日至2019年8月

28日止。

10.付息日: 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8月29日(如遇国家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2月4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次还本付息相关事宜

本期债券已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完成部分提前偿还 13000

万元,偿还后剩余本金 13000 万元, 根据《关于 2012 年松原

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笫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剩余本金 13000 万将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兑付。

本次还本付息具体安排如下:

1.付息兑付日: 2019 年 8 月 29 日。

2.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8 年 9 月 7 日至 2019 年 8 月 28

日, 共计 356 天(算头算尾), 逾期未领的债券利息不另行计

息。

3.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30%。

4.债券面值: 10 元/张。

5.每千元还本金额: 100 元。

6.每千元应计利息=7.30%×0.1×356/365×1000=7.12



7.每千元赎回金额:每千元赎回净价+每千元应计利息

=100+7.30%×0.1×356/365×1000=107.12 元

8.兑付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8 月 28 日。 截止该日下午

收市后,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

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9.债券停牌日: 2019 年 8 月 29 日。

10.债券到期日: 2019 年 8 月 29 日。

11.债券兑付日: 2019 年 8 月 29 日。

12.债券摘牌日: 2019 年 8 月 29 日。

三、付息兑付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

付息兑付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

兑付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

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

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

应在付息兑付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

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

资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

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二)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兑付

办法

1.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

记日的投资者,利息兑付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

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本息款划付至投

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 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

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

则利息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

按以下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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