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28
2012 年亳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分期偿还本金的提示性公告由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2 年 9 月 4日发行的 2012 年亳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将于 2017 年 9 月 4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的 20%。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 本期债券概览1、 债券名称: 2012 年亳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 证券简称及代码: 简称“ 12 亳州债”,代码 122563。3、 发行人: 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 亳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 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15 亿元5、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2]2149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7、 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7.68%。8、 付息日: 2013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9 月 4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9、 兑付日: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9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 信用级别: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11、 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于 2012 年 9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分期偿还本金情况1、 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9 月 1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2、 分期偿还方案:本期债券将于 2015 年 9 月 4 日、 2016 年 9 月 4 日、 2017 年 9 月 4 日、2018 年 9 月 4 日、 2019 年 9 月 4 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分别偿还本金 3 亿元,到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3、 债券面值计算方式:本次分期偿还 3 亿元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100 元*( 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100 元*( 1-40%-20%)=40 元。4、 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特此公告。本页无正文,为《 2012 年亳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7年分期偿还本金的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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