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8-28
2012 年亳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5 年付息及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公告
由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2 年 9 月 4
日发行的 2012 年亳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将于 2015 年 9 月 7 日开始支付自 2014 年 9 月 4 日至 2015 年 9 月 3 日期间
(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和分期偿还本金。为保证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
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和分期偿还本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概览
1、 债券名称: 2012 年亳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 证券简称及代码: 简称“ 12 亳州债”,代码 122563。
3、 发行人: 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 亳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4、 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15 亿元
5、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2]2149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 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7.68%。
8、 付息日: 2013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9 月 4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9、 兑付日: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9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 信用级别: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1、 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于 2012 年 9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和兑付情况
1、 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4 年 9 月 4 日至 2015 年 9 月 3 日,逾期部分不另计利
息。
2、 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7.68%。
3、 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9 月 2 日。截至该日下
午收市,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 付息时间: (1)集中付息:自 2015 年 9 月 7 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
复习时间: (2)常年付息: 集中付息期间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在集中付息期
结束后的每日营业时间内到原认购网点领取利息。
5、 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15 年 9 月 4 日、 2016 年 9 月 4 日、 2017 年 9 月 4 日、
2018 年 9 月 4 日、 2019 年 9 月 4 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分别偿还本金 3 亿元,到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
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
依据进行计算。
6、 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3 亿元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 1-本次偿还比例)
=100 元*( 1-20%)
=80 元。
7、 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8、 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 PR 亳州债”
三、 付息办法:
(一) 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
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
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
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二)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 利息
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
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
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
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