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30
2012 年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作为 2012 年咸
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
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 2011‟ 1765 号)的
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为出具本报告,主承销商对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发行的本期债券相关事项进行尽职
调查。本报告依据主承销商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出具的证明文
件等进行判断,对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 45 号。
法定代表人: 盛文军。
注册资本: 97,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土地储备收购、 开发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
基础产业的建设、运营;政府公共资源的特许经营;市域内产业、中
小企业及项目的融资、投资、委贷、咨询评估(凭有效资质经营)服
务。
二、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2 年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2、债券代码: 1280261(银行间债券市场); 122556(上海证券
交易所)。
3、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12 年 8 月 31 日
至 2018 年 8 月 30 日。
4、 债券余额: 3 亿元。(发行金额 6 亿元)
5、债券期限: 6 年。
6、票面利率: 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7.50%,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
另计息。
7、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4、
5、 6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5%、 25%、 25%、 25%的比
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
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债券信用评级: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
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级,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评级为 AA-级。 2015
年调升主体评级为 AA 级,债券信用评级为 AA+。
10、债券上市时间: 2012 年 9 月 7 日(银行间债券市场); 2012
年 10 月 2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11、债券上市地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12、债券担保: 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方式。发行人以拥有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为本期债券提供抵押担保,经湖北春天阳光土地评估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最新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6 月 3 日。根
据《土地估价报告》((鄂)春地【 2016】(估)字第 110 号),公
司用于抵押的土地评估总价值为 18.79 亿元,较上次评估增加 94.81
万元。最新评估的抵押资产价值为未偿还本金的 4.18 倍,对债券未
偿还本息的覆盖比率最低为 3.63 倍。
13、债券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 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 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已按
照 2012 年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
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 本期债券于 2012 年 9
月 7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 12 咸宁城投债”,证券代码为
“ 1280261”; 2012 年 10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 12
咸宁投”(现改名为“ PR 咸宁投”) ,证券代码为“ 122556”。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6 亿元,将全部用于“武汉至咸宁城际铁路咸
安段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具体用途及金额如下表所示:
表: 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募集资金用途 项目批准文件
项目投
资总额
(亿元)
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亿元)
所用募集资
金占募投项
目的比例(%)
该项用途占募
集资金的比例
(%)
一、募投项目
武汉至咸宁城际铁
路咸安段基础设施
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咸发改财贸[2011]147 号
咸环保函[2011]67 号
咸国土预[2011]102 号
咸规地字第 2011050 号
10.52 6.00 57.03 100
合计 6.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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