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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9-2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2年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企业债券2017年分期偿还本金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9-20

2012 年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企业债券

2017 年分期偿还本金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 2012 年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2 年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企业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至第 6 年末分别偿还

债券发行总额的 25%。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 2015 年至 2018 年每

年的 9 月 2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福

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 将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兑付本期债券发

行总量 25%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2 年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企业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 PR 榕城乡、 122538。

3.发行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4.发行总规模和期限:本期债券的发行总规模是 10 亿元。期限

6 年。本期债券设计提前偿还条款,即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年末起至

存续期满,逐年分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 25%、 25%、 25%和 25%

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

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5.债券利率:本计息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35%。本期债券采用单

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6.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2 年 9 月 25 日至 2018

年 9 月 24 日。

7.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9 月 25 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8.付息期:自付息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

9.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5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9 月 25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9 月 22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

后,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5%比例的

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15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9 月 25 日分别按照债券

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到期利息和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5%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 1-累计偿还比例)

=100 元×( 1-75%)

=25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5%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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