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9-22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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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扉页、目录、释义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
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
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
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 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 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
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
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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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请投资者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特别关注:
一、发行人债券评级为 AAA;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61.89 亿元(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债
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8.51 亿元( 2012
年度、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
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
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
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约束
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
司为本期债券制作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三、房地产行业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国家对房地产业务的各个
环节均实施监管和调控,行业政策涉及范围较广。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出现
了快速增长的局面,在部分城市出现了房地产投资过热、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
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
调控政策,从住房供应结构、土地、金融、税收等方面对房地产的供给和需求进
行调节。如果发行人不能适应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则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
和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市场、资本市场状况、国
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及发行人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 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从预
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息, 从而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
定影响。
五、截至 2012 年末、 2013 年末、 2014 年末和 2015 年 3 月末,公司总负债
余 额 分 别 为 1,451,015.15 万 元 、 1,776,551.75 万 元 、 1,828,167.84 万 元 和
1,905,023.01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1,023,360.02 万元、 1,195,086.82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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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1,107,374.44 万元和 1,062,007.67 万元,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70.53%、 67.27%、 60.57%和 55.75%。截至 2012 年末、 2013 年末、 2014 年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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