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19
3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 2018)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因承做本项目并出具本评级报告,
特此如下声明:
1、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中诚信证评与评级委托方构成委托关系外,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
组成员以及信用评审委员会成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客观、独立、公正的关
联关系。
2、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并有充分理由保
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3、本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证评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流程和标准做出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因评级对象和其他任何组织或
个人的不当影响而改变评级意见的情况。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评级方法在公司网站
( www.ccxr.com.cn)公开披露。
4、本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发行主体或/及评级对象相关参与方提供,
其它信息由中诚信证评从其认为可靠、准确的渠道获得。因为可能存在人为或机械错误及其
他因素影响,上述信息以提供时现状为准。中诚信证评对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相关资料的真
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但对其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
及时性以及针对任何商业目的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5、本评级报告所包含信息组成部分中信用级别、财务报告分析观察,如有的话,应该而
且只能解释为一种意见,而不能解释为事实陈述或购买、出售、持有任何证券的建议。
6、本评级报告所示信用等级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至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日有效;同时,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将根据《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进行
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是否调整信用等级,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外公布。
4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 2018)
重大事项说明
1、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五矿股份”)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发行了中国五
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
简称“15 五矿 01、 15 五矿 02”),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发行了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
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5 五矿 03、 15 五矿 04”),
由于公司 2015 年度、 2016 年度经营业绩出现连续
亏损, 该两期公司债券自 2017 年 5 月 10 日起在上
交所撮合平台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公司债券简称
变更为“15 矿 01 停”、 “15 矿 02 停”、 “15 矿 03 停”、
“15 矿 04 停”。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 533.67 亿元, 2017 年实现营业收
入 2,230.2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6,298.62
万元。
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提交了恢复“15 矿 01 停”、 “15 矿 02 停”、 “15 矿 03
停”、 “15 矿 04 停”上市交易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了公司债券“15 矿 01 停”、 “15 矿 02 停”、 “15
矿 03 停”、 “15 矿 04 停”自 2018 年 6 月 6 日恢复上
市,债券简称由“15 矿 01 停”、 “15 矿 02 停”、 “15
矿 03 停”、 “15 矿 04 停”变更为“15 矿 01”、 “15 矿
02”、 “15 矿 03”、 “15 矿 04”,债券代码“122468”、
“122469”、 “136051”、 “136052”不变。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
方案》( 国办发〔 201769 号〕) 等规定,经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中
国五矿集团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完成公司制
改制,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企业名称由“中
国五矿集团公司”变更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资本变更为 102 亿元人民币。
总体看,公司作为五矿集团下属主要运营平
台, 2017 年公司盈利状况得到改善,以及雄厚的股
东背景都将为其后续业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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