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1-18
债券简称:15 矿 01 停、15 矿 02 停
15 矿 03 停、15 矿 04 停
债券代码:122468、122469
136051、13605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018 年度第一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一八年一月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中
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
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五矿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矿股份”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
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
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海通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一、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说明,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五
矿集团”)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完成公
司制改制,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改制后五矿集团由“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变更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由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五矿集团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发布了公司改制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15 矿 01 停、 15 矿 02 停、 15 矿 03 停、 15 矿 04
停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
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郭实、郑云桥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传真:010-88027175
邮政编码:100029
3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8
年度第一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