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0-29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5楼)
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 15广越01、 15广越02
证券代码: 122465、 122466
发行总额:人民币90亿元( 15广越01发行75亿元,
15广越02发行15亿元)
上市时间: 2015年10月30日
上 市 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签署日期: 2015 年 10 月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 越秀集团”或“本公司”)
董事会成员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 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5 年修订)》,本期债券仅限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上市的核准, 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
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
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
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 本期债券上市前,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5,255,983.05
万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 合并报表口
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83.2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9.39%);本次债券上市前,发
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32,167.28 万元( 2012 年、 2013 年及
2014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
息的 1.5 倍。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 发行人法定名称
中文名称: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ZHOU YUEXIU HOLDING LIMITED
二、发行人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65 楼
三、发行人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185,518,000.00 元
四、发行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张招兴
五、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
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
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
(二)公司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1、 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业务涉及地产、金融、交通基建、造纸和建材等产业。经过逐年发展和产业结
构调整,公司目前核心业务板块包括地产、金融和交通基建三大主业,其中地产业务主
要是由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00123.HK)及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00405.HK)
进行经营管理1;金融板块拥有银行、证券、租赁、产业基金、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等
多个境内外金融业务平台;交通基建板块主要投资和经营管理高速公路和桥梁。三大主
业构成了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造纸和建材等业务则对公司收益形成有效的补充。
2、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201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467,797.94 万元,主要由地产业务收入、金融业
务收入、交通基建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等构成。 其中,地产业务收入 1,577,409.63
万元, 占比为 63.92%;金融业务收入 370,212.79 万元,占比为 15.00%;交通基建业务
1 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36.5%的股权,因未形成实际控制,暂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收入 189,352.31 万元,占比为 7.67%。 从收入构成来看, 地产板块收入为最重要的收入
来源,近三年来在营业总收入中占比均在 50.00%以上。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构成如下:
最近三年及 2015 年一季度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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