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9-23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06 号文核准, 广州越秀集团有
限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广州
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基础发
行规模为人民币 50 亿元, 可超额配售人民币 50 亿元, 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
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 90 亿元, 其
中品种一( 3 年期固定利率,证券代码: 122465,简称: 15 广越 01)发行规模
75 亿元, 最终票面利率为 3.75%;品种二( 5 年期固定利率,证券代码: 122466,
简称: 15 广越 02)发行规模 15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3.97%。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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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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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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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
公告》 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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