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1-24
债券代码:122453 债券简称:15联发01
债券代码:122473 债券简称:15联发02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重点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联发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
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银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银证券所做承诺或
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银证券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2015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和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的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
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的《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累计新增借
款及阶段性担保的公告》,2016 年度,公司累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人民币 30
亿元,其他累计新增借款人民币 35.03 亿元,包括固定资产借款、流动资金借款
等方式;2016 年度,累计偿还借款 31.76 亿元。2016 年度,公司累计新增借款
(含发行债券)65.03 亿元,累计偿还借款 31.76 亿元,借款余额净增加 33.27
亿元,超过 2015 年末净资产的 40%。本年度新增借款(含发行债券)属于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将用于公司日常营运及归还存量借款,本年度借款变动对公
司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根据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的《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累计新增借
款及阶段性担保的公告》,截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提供的阶段性担保金额
为 90.51 亿元,较半年度报告中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金额 70.65 亿元上升 19.86
亿元,超过 2015 年末净资产的 20%。本年度新增阶段性担保系因 2016 年度商品
房签约销售大幅增长,对公司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经与发行人沟通,了解到以上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均属于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发行人已对上述借款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截至本临
时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中银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当年累
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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