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02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 2018-009 号
债券代码:122428 债券简称:15 信投 0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018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8 年 8 月 10 日
债券付息日:2018 年 8 月 13 日
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 )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发行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 “本
期债券” ),发行人将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开始支付自 2017 年 8 月 13 日至 2018
年 8 月 12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
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一)债券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二)证券简称及代码:简称“15 信投 01” ,代码“122428” 。
(三)发行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总额和期限:发行总额人民币 18 亿元,期限 10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五)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1652 号文件批准发行。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七)债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20%,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 票面年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5 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5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
续期限前 5 年的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5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
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后 5 年的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八)起息日:2015 年 8 月 13 日。
(九)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5 年 8 月 13 日至 2025 年 8 月 12
日。 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或回售部分债
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5 年 8 月 13 日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
(十)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8 月 13 日。若
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或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13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一)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十二)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
(十三) 信用评级: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期债券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本期债
券的票面利率为 4.20%,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0 元)实际派发利息
为 42.00 元(含税) 。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2018 年 8 月 10 日
(二)债券付息日:2018 年 8 月 13 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18 年 8 月 1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5 信投 01”公司债券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一) 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
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
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
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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