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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6-0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122410: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关于拟下调“15龙湖03”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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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 15 龙湖 03 债券代码: 122410
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
关于拟下调“15 龙湖 03”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发行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 根据《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二
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公司拟下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票面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调整本期
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
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
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
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
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在存续期内前 5 年固定不变;在存
续期的第 5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
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5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二、发行人利率调整意向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5 年(2015 年 7 月 27 日至 2020 年 7 月 26 日)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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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为 4.20%,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5 年固定不变。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拟下
调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2020 年 7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的票面利率。
调整后的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2020 年 7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的票
面利率预计为 2.80%-3.10%,具体以 2020 年 6 月 11 日发布的关于是否调整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为准。
三、本次调整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说明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如发
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5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公司据此可以选择在第
5 年末上调或下调票面利率。本次拟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安排符合本期债券
《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 针对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下调等安排发行人将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若本期债券投资人对发行人下调“15 龙湖 03”票面利率有任何建议,请于 6
月 8 日前(含 6 月 8 日)通过本公告披露的联系方式与发行人或本期债券受托管
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并沟通回售意愿。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公
司将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19 层
联系人:王端、方敏
联系电话:010-86499182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2 层
联系人:姜琪、马凯、吴江博、马征
联系电话:010-60833113、010-6083331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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