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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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22409 债券简称: 15 龙湖 02
回售代码: 182173 回售简称: 龙 02 回售
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关于“ 15龙湖02”
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 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
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
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
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
有债券。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 182173 回售简称: 龙 02 回售
2、回售登记期: 2018 年 6 月 14 日至 2018 年 6 月 19 日。
3、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
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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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
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
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
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
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 2018 年 7 月 27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发行人将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
的注销。
二、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戴泽泽
电话: 86-10-86499182
传真: 86-10-86499091
2、主承销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凯、 姜昊天、 武小琳
电话: 010-60833952
传真:010-60833504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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