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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6-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关于“15龙湖02”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权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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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22409 债券简称:15 龙湖 02

回售代码:182173 回售简称:龙 02 回售

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关于“15龙湖02”

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权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

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

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

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

有债券。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182173 回售简称:龙 02 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18 年 6 月 14 日至 2018 年 6 月 19 日。

3、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

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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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

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

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

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

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8 年 7 月 27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发行人将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

的注销。

二、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泽泽

电话:86-10-86499182

传真:86-10-86499091

2、主承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凯、姜昊天、武小琳

电话: 010-60833952

传真:010-60833504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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