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15
证券代码:122401 证券简称:H15远洋3
证券代码:122498 证券简称:H15远洋5
证券代码:143666 证券简称:H18远洋1
证券代码:155255 证券简称:H19远洋1
证券代码:155256 证券简称:H19远洋2
证券代码:188102 证券简称:H21远洋1
证券代码:188828 证券简称:H21远洋2
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办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应对市场下行、去化放缓、融资受阻等内外部因素引发的流动性压力,2024 年 1 月期间,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先后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债券还本付息安排、提供增信保障措施的有关议案。本公司现就落实增信保障措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H18 远洋 1”信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 2023 年 8 月发布的《关于召开远洋控股集团(中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2023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结果的公告》,发行人将以北京远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股权收益权为本期债券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已于 2023 年年内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相关《股权收益权质押协议》,并配合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上述标的质押登记手续。
二、“H15远洋3”及“H15远洋5”信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前期持有人会议决议(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披
露的《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关于“H18 远洋 1”等 7支公司债券复牌暨重大事项的公告》),发行人同意以其或其指定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以下增信资产为“H15 远洋 3”和“H15远洋 5”,提供增信保障措施,具体包括:(一)以芜湖德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北京王府井 H2 项目所属北京和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的 72,900 万元的股东及关联方借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二)以北京运河国际广场项目所属宁波远吉池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0 万元的合伙企业份额收益权提供质押担保。以上 2 项增信资产适用共享机制,同时为“H15远洋 3”“H15 远洋 5”提供增信,并按待偿本金余额的比例分配增信资产权利。此外,发行人还承诺以北京·远洋乐堤港项目所属北京远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66%、33.34%的股权收益权,分别为“H15 远洋 3”和“H15 远洋 5”提供质押担保。为避免歧义,本次“H15 远洋 5”增加的增信保障措施中,已包括根据 2023 年持有人会议决议追加的远新公司 5%股权收益权质押担
保。此外,远新公司股权收益权在“H15 远洋 3”和“H15 远洋 5”间不适用共享机制。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已按照会议生效决议内容,安排相应的出质人与受托管理人就“H15 远洋 3”和“H15 远洋 5”有关的应收账款质押、合伙企业份额收益权质押的全部增信措施签订了相关的《应收账款质押协议》及《合伙企业份额收益权质押协议》,并配合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上述标的质押登记手续。三、“H19远洋1”“H19远洋2”“H21远洋1”及“H21远洋2”信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前期持有人会议,发行人拟以其或其指定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增信资产为拟增信债券(“H19 远洋 1”、“H19 远洋
2”、“H21 远洋 1”、“H21 远洋 2”、“21 远洋 PPN001”及
“22 远洋 PPN001”)提供增信保障措施,具体请详见发行人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关于
“H18 远洋 1”等 7 支公司债券复牌暨重大事项的公告》,拟增信债券按比例共享增信资产,共享增信资产分配比例按如下公式计算:分配比例=已通过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及提供增信保障措施议案的相关债券待偿本金余额/拟增信债券待偿本金余额。为免疑义,任一拟增信债券审议的增信保障措施相关议案未获通过的,不影响“与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及提供增信保障措施相关的议案”已获通过的拟增信债券按照会议决议有权获得的增
信资产,而议案未获审议通过的债券审议的增信保障措施对应的增信资产权益仍归属发行人或其实际控制关联公司所有。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按照会议生效决议内容,安排相应的出质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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