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4-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4-12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22399.SH 15 中投 G1

145243.SH 16 中投 01

145358.SH 17 中投 01

145359.SH 17 中投 02

145653.SH 17 中投 F1

145654.SH 17 中投 F2

150208.SH 18 中投 01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聘请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原中介机构概况

债券代码

122399.SH、 145243.SH、 145358.SH、

145359.SH、 145653.SH、 145654.SH、

150208.SH

变更前的中介机构

类型

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前的中介机构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中介机构概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持有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913300005793421213的营业执

照,浙江省财政厅核发的浙财会[2011]25

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发的证书序号为000171的《会计师事务

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出具公司

2014-2016年度审计报告

二、变更情况概述

债券代码

122399.SH、 145243.SH、 145358.SH、

145359.SH、 145653.SH、 145654.SH、

150208.SH

变更原因 因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为与股东聘请的会计事务所保

持一致, 同时考虑到毕马威振会计师事务

所为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改聘毕

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17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

变更的决定情况

公司经 2017 年第 12 次股东决定,同意公

司改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解聘原中介机构的

时间

2017年12月7日

聘任新中介机构的

时间

2017 年 12 月 7 日

变更是否符合公司

章程



变更是否征得有权 不适用

机关的披露(如有)

变更是否需征得持

有人会议的同意

不适用

该项变更无需征得

持有人会议同意的

理由(如有)

不适用

持有人会议召开或

拟召开的时间(如

有)

不适用

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结果(如有)

不适用

拟聘任新任中介机

构的有关安排(如

有)

对公司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17年

财务报告及附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三、新聘任中介机构情况

债券代码

122399.SH、 145243.SH、 145358.SH、

145359.SH、 145653.SH、 145654.SH、

150208.SH

新聘任中介机构类型 会计师事务所

新聘任的中介机构名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新聘任的中介机构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599649382G

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核发

的财会函[2012]31 号《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证书序号为

000192 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许可证》。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

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

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

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

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

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新聘任的中介机构是

否具备相应的执业资





新聘任的中介机构是

否存在执业限制情形



协议的签署情况及约

定的主要职责

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审

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同时审计并出具各专

项报告。

四、 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完成相关的交接工作。

五、其他发行人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