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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4-2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4-28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经营

和财务状况,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仔细阅读

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公司在本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债券简称 代码 交易市场

15中投G1 122399 上海证券交易所

15中投01 123266 上海证券交易所

15中投02 123249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最近两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列示如下: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15年 2014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总额 96,560,000,173.43 65,513,271,111.93 47.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978,527,729.42 10,121,399,477.02 38.11%

营业收入 8,715,311,131.33 3,919,676,532.14 122.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39,377,461.75 1,243,921,070.84 192.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0,412,884,089.17 17,547,968,290.84 -40.66%

资产负债率 70.80% 69.97% 1.20%

EBITDA全部债务比 22.97% 10.96% 109.49%

利息保障倍数 3.35 3.85 -12.94%

注:2015年是指报告期当年

EBITDA 全部债务比=(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全部债务)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四、 重大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二)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三)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破产重整事项。

(四)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相关的规定,公

司重大事项汇总如下:

序号 相关事项 是否发生

1 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否

2 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否

3 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否

4 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否

5 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是

6 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否

7 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否

8 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否

9 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

10 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否

11 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否

12 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 其他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否

1、累计新增借款净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2015年,公司累计新增借款(含发行债券)超过2014年末净资产100.27亿元

的20%;公司累计新增借款净额(银行贷款、同业拆借、发行债券)为85亿元。

2、本年度公司无重大仲裁事项;有重大诉讼事项2起:

(1)中元泰投资有限公司诉我公司居间合同纠纷。2015年5月中元泰公司起

诉至深圳福田区法院,要求我公司支付华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项

目的居间顾问费及利息合计约1708.99万元。一审法院判决我公司向对方公司支

付1470万元及其利息,后我公司上诉。2015年12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对方全部诉

讼请求,本案已结案。

(2)严静诉程建华、农行及我公司南昌叠山路营业部等返还原物纠纷。2015

年8月严静起诉至南昌中院,称其丈夫程建国因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我

营业部开立的证券账户被修改密码,使得账户内资金9450万元被本案其他被告人

恶意转移,要求赔偿。2015年12月南昌中院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后原告上诉。

2016年2月江西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本案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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