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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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22390 债券简称: 15 龙湖 01
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0年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7 月 6 日
债券停牌日: 2020 年 7 月 7 日
债券摘牌日: 2020 年 7 月 7 日
债券付息日: 2020 年 7 月 7 日
由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
发行的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 至 2020 年 7 月 7 日将满五年。
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 7 月 7 日支付自 2019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年
7 月 6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
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发行人: 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 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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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3、 债券简称: 15 龙湖 01
4、 债券代码: 122390.SH
5、 发行总额:人民币 20 亿元
6、 债券期限: 5 年
7、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8、 债券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利率 4.60%,按年付息
9、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5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年 7
月 6 日
10、 付息日: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7 月 7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1、 兑付日: 2020 年 7 月 7 日
12、 担保情况:无担保
13、 信用级别: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4、 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15、 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 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事宜
1、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9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年 7 月 6 日
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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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债权登记日
为 2020 年 7 月 6 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
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 债券停牌日: 2020 年 7 月 7 日
5、债券摘牌日: 2020 年 7 月 7 日
6、付息兑付日: 2020 年 7 月 7 日
三、 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对象
本期债券的兑息对象为截至 2020 年 7 月 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15 龙湖 01”公司债券
持有人。
四、 付息兑付办法
( 一)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
的投资者,利息款通过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
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付息兑
付资金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 二)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
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兑付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1、 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
兑付资金的划付比照上述(一)的流程;
2、 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
要求办理:
( 1) 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付息兑付资金领取手续时,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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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本人身份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 2) 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付息兑付资金领取手续时,应出
示经办人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
正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的公章)和税务登
记证(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的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
( 3) 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或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
况,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
该二级托管人。
五、 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 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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