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5-1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二〇一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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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财通证券”)公
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1 号文核准。
二、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 15 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发行 1,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三、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发行
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02.61 亿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
者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为 4.27 亿元(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
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四、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
销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五、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4.00%-5.5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
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T-1 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
进行利率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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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八、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
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之“四、
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九、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 5,000 万元和 145,000 万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2015 年 5 月 19 日(T 日)当天网上发行结束后,根据发
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果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
如果网上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
网上向网下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十、网上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网上发行代码为
“751984”,简称为“14 财通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
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
受限制。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 “751984” 将转换为上市代码
“122372”。
十一、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财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
下询价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
十二、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
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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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
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十五、本公告仅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
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
书及其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已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披露,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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