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13
1债券代码: 122293 债券简称: 13兴业02债券代码: 150095 债券简称: 18兴业F1债券代码: 163853 债券简称: 20兴业S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年第一次
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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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7年期)(以下简
称“13兴业0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18兴业F1”)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0
年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 20兴业S1”) 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
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文件,以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发行人”)出具的公告及相关文件等,由“ 13兴业02”、“ 18兴业F1” 和“ 20
兴业S1”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
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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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作为“ 13 兴业 02”、“ 18 兴业 F1”和“ 20 兴业 S1” 的债券受
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 13 兴业 02”、“ 18 兴业 F1”和“ 20 兴业 S1” 对债券
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规定及《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中国
银河证券现就发行人涉及的重大事项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次重大事项情况
(一)重大事项一
发行人于近日发布《 兴业证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内容如下:1、案件基本情况2016年10月至11月,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
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下简称“主债权”或“主
债务”)。为担保发行人主债权的实现,中珠集团将其持有的辽宁中珠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中珠”) 50%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给发行人,
且辽宁中珠与发行人签署保证合同,对中珠集团所负主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9年4月,因中珠集团违约, 发行人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019年5月31日,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中珠集团应偿还发行人本金并支付相应利
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且发行人有权以中珠集团质押的12,784.8万股“中
珠医疗”股票及其孳息优先受偿。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日执行
立案(( 2019)沪02执789号)。2019年4月, 发行人另就担保事宜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一审
审理过程中,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 发行人与中珠集团、辽宁中珠达成调
解。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2日执行立案(( 2020)闽01执10号),
并将案件移送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述两执行案件基于同一债务纠纷,执行结果互相关联。2、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 发行人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 2020) 闽01执10
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完成12,784.8万股“中珠医疗”股票司法拍
卖(( 2019)沪02执789号),案件正在继续执行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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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对发行人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发行人与中珠集团主债权仲裁案(( 2019)沪02执789号)尚未执行完
毕,暂难预计对发行人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发行人将积极采取各项
措施,维护发行人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二
发行人于近日发布《 兴业证券关于关于所属子公司涉及重大仲裁相关情况的
进展公告》,内容如下:1、 仲裁的基本情况
( 1) 案件号码: HKIAC/A20115;
( 2) 受理机构: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 (香港国际仲裁中
心);
( 3) 当事人:
①申索人: Fair Cheerful Limited(以下简称“允兴有限公司”) ;
②答辩人: IS Investment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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