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0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涉及重大仲裁相关情况的进展公告
债券代码: 122293 债券简称: 13 兴业 02
债券代码: 135874 债券简称: 16 兴业 02
债券代码: 145044 债券简称: 16 兴业 03
债券代码: 150095 债券简称: 18 兴业 F1
债券代码: 150388 债券简称: 18 兴业 F2
债券代码: 150621 债券简称: 18 兴业 F3
债券代码: 151271 债券简称: 19 兴业 F1
债券代码: 155814 债券简称: 19 兴业 G1
债券代码: 163149 债券简称: 20 兴业 G1
债券代码: 167668 债券简称: 20 兴业 C1
债券代码: 163853 债券简称: 20 兴业 S1
日期: 2021 年 1 月 7 日
本公司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临时报告
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相关规定,现将债券发行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涉及的重大仲裁事项相关情况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 仲裁的基本情况
1.案件号码: HKIAC/A20115
2.受理机构: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 (香港国际仲
裁中心)
3.当事人:
(1) 申索人: Fair Cheerful Limited(以下简称“允兴有限公司” )
(2) 答辩人: IS Investment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y(以下
简称“ IS 公司( IS 基金) ” )
4.案由: 合同争议
5.案件基本情况:
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5 月,公司所属子公司发起设立并参股的 IS 公司 ( IS
基金)以 39,990,504.49 美元的价款受让允兴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部分股权
(以下简称“ 标的股份” ),并约定当标的公司出现股份买卖协议约定的情形时,
IS 公司( IS 基金) 有权要求允兴有限公司等履行回购义务。允兴有限公司以 IS
公司( IS 基金) 已将标的股份转移至另一主体为由,要求仲裁庭作出声明,使
IS 公司( IS 基金) 于股份买卖协议项下要求允兴有限公司履行回购义务之权利
为无效及允兴有限公司无责任向 IS 公司( IS 基金) 回购标的股份。 2021 年 1
月 5 日, IS 公司( IS 基金) 向仲裁庭提出反申索,要求允兴有限公司履行股权
买卖协议项下标的股份回购义务, 赔偿损失,并支付相应利息及费用。
二、 仲裁事项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
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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