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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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122293 债券简称: 13兴业02
债券代码: 150095 债券简称: 18兴业F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年第二十三次
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2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7年期)(以
下简称“13兴业0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以下简称“18兴业F1”)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 ”)等相关文件,以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公
告及相关文件等,由“13兴业02” 和“18兴业F1”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3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13 兴业 02”和“18 兴业 F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
关注“13 兴业 02”和“18 兴业 F1”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规定
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中国银河证券现就发行人涉及的重大事项相关
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次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2020年12月3日发布《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
仲裁的进展公告》,内容如下:
(一) 诉讼或仲裁中当事人基本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18)闽01民初846号
当事人姓名/名称
无锡天乐润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被告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客户
(二) 一审或仲裁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18)闽01民初846号
本次诉讼/仲裁的受理时间 2018年5月25日
本次诉讼/仲裁的知悉时间 2018年5月25日
本次诉讼/仲裁的案由 证券回购合同纠纷
诉讼/仲裁的标的 本金4,999万元
立案/接受仲裁的机构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无锡天乐润点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应偿还发行人融资本金
4,999万元及利息、违约金,赔偿律
师代理费,且发行人有权以无锡天乐
润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
的2,397万股天润数娱股票折价或拍
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裁判结果的做出时间 2018年9月28日4
( 三) 二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案件的唯一编码 ( 2019)闽民终888号
上诉方姓名或名称 无锡天乐润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上诉方诉讼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或改
判驳回发行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其他原审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无
二审受理的法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审受理的时间 2019年5月22日
裁判结果 被告无锡天乐润点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应偿还发行人融资本金
4,999万元及利息、违约金,赔偿律
师代理费,且发行人有权以无锡天乐
润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
的2,397万股天润数娱股票折价或拍
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裁判结果的做出时间 2019年9月23日
( 四) 和解或撤诉情况
1、 和解
□适用√不适用
2、 撤诉/撤回仲裁申请
□适用√不适用
( 五) 履行或执行情况
1、 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5
2、 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19) 闽01执2158号
申请执行的当事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执行的法院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时间 2019年11月13日
申请执行的内容 (1)强制执行(2019)闽民终888号
民事判决;(2)无锡天乐润点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加倍支
付迟延履行金;(3)无锡天乐润点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支
付财产保全费;(4)执行费用由无
锡天乐润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承担。
执行结果 (1)将被执行人无锡天乐润点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2,397
万股天润数娱股票作价2,627.11万元
抵偿债务;(2)终结本次执行程
序。
执行和解的内容(如有) /
执行和解的履行情况(如有)
3、 执行异议
□适用√不适用
(六) 诉讼、仲裁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目前,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上述情况对发
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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