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报债权的公告
债券代码: 122293 债券简称: 13 兴业 02
债券代码: 135874 债券简称: 16 兴业 02
债券代码: 145044 债券简称: 16 兴业 03
债券代码: 145816 债券简称: 17 兴业 F3
债券代码: 150095 债券简称: 18 兴业 F1
债券代码: 150388 债券简称: 18 兴业 F2
债券代码: 150621 债券简称: 18 兴业 F3
债券代码: 151271 债券简称: 19 兴业 F1
债券代码: 155814 债券简称: 19 兴业 G1
债券代码: 163149 债券简称: 20 兴业 G1
债券代码: 167668 债券简称: 20 兴业 C1
日期: 2020 年 11 月 16 日
本公司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一、 债权基本情况
2014 年 9 月 22 日,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精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 2014 年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
“ 14 利源债”, 债券代码: 11222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认购“ 14 利源债”面值人民币 6000 万元。 经审理,法院判决利源精制应偿还公
司债券认购本金 6000 万元并支付利息、逾期利息。 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 法
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0 年 10 月 28 日,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19)吉 04 破申 6 号《吉
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指定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临
时管理人。 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在收到相关通知后申报债权 7,834.56 万元。
二、债权申报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鉴于利源精制破产清算最终结果不确定,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尚无法明确。目
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
力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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