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债券代码: 122293 债券简称: 13 兴业 02
债券代码: 135874 债券简称: 16 兴业 02
债券代码: 145044 债券简称: 16 兴业 03
债券代码: 145816 债券简称: 17 兴业 F3
债券代码: 150095 债券简称: 18 兴业 F1
债券代码: 150388 债券简称: 18 兴业 F2
债券代码: 150621 债券简称: 18 兴业 F3
债券代码: 151271 债券简称: 19 兴业 F1
债券代码: 155814 债券简称: 19 兴业 G1
债券代码: 163149 债券简称: 20 兴业 G1
日期: 2020 年 7 月 28 日
本公司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临时报
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相关规定,现将债券发行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兴业证券”)涉及的重大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7年5月,南通富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海投资”
)在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以其持有“东方网络”(证券代码:
002175)作为质物融入资金。 2018年9月,因上述交易出现违约,公司向福建省
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年8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富海投资应偿还公司融资本金
19,800.4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赔偿律师费,且公司有权以富海投资质押的
5,059.25万股“东方网络”、李宁质押的1,489.59万股“金通灵”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李宁等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判决后,
富海投资等提起上诉。
二、案件进展情况
在二审审理过程中,经最高人民法院调解,公司与富海投资等达成调解,
富海投资等承诺分期向兴业证券偿还融资负债。近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
于2020年7月10日作出的《民事调解书》((2020)最高法民终214号)。
三、上述案件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
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本页无正文, 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蜇大诉讼进展公告》的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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