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18
1
债券代码: 122293 债券简称: 13兴业02
债券代码: 163853 债券简称: 20兴业S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年第六次
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1/7
1/7
1/7
1/7
2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7年期)(以下简
称“13兴业02”)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0年短期公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0兴业S1”) 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文件,以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出具的公告及相关文件等,由“13兴业02”和“20兴业S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
2/7
2/7
2/7
2/7
3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13 兴业 02”和“20 兴业 S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
关注对上述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 中国银河证券现就发行人涉及的重大事项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次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发布《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涉及重大诉
讼、仲裁进展公告》,内容如下:
(一)诉讼或仲裁中当事人基本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 2019)沪仲案字第1256号
当事人姓名/名称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被申请人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客户
(二)一审或仲裁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 2019)沪仲案字第1256号
本次诉讼/仲裁的受理时间 2019年4月22日
本次诉讼/仲裁的知悉时间 2019年4月23日
本次诉讼/仲裁的案由 证券合同争议
诉讼/仲裁的标的 本金39,809万元
立案/接受仲裁的机构 上海仲裁委员会
裁判结果2019年5月31日,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
裁决,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
偿还发行人本金人民币39,809万元,并
支付相应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
费用,且发行人有权以珠海中珠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的“中珠医疗”股票
及其孳息优先受偿。
裁判结果的做出时间 2019年5月31日
3/7
3/7
3/7
3/7
4
(三)二审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和解或撤诉情况1、和解□适用 √不适用2、撤诉/撤回仲裁申请□适用 √不适用
(五)履行或执行情况1、履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2、执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
案件的唯一编码 ( 2019)沪02执789号
申请执行的当事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执行的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时间 2019年8月2日
申请执行的内容
请求执行( 2019)沪仲案字第1256号
裁决书确定的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债务。
执行结果 /
执行和解的内容(如有) /
执行和解的履行情况(如有) /3、执行异议√适用 □不适用
案件的唯一编码 ( 2020)沪02执异260号
提起执行异议的当事人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7
4/7
4/7
4/7
5
执行异议的内容
请求法院撤销对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质押的“中珠医疗”股票的拍
卖。
提起执行异议的时间 2020年11月18日
对执行异议的裁定 驳回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异
议申请。
执行异议复议情况2021年2月7日, 发行人收到法院送达
的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议申
请。
(六)诉讼、仲裁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目前,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上述情况对发
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七)其他发行人认为需要披露的事项
无。
5/7
5/7
5/7
5/7
6
二、 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及相关联系方式
(一)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13兴业02”和“20兴业S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
债券投资人的利益,积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