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22
债券代码: 122292 债券简称: 13 兴业 01
债券代码: 122293 债券简称: 13 兴业 02
债券代码: 145852 债券简称: 17 兴业 F1
债券代码: 145098 债券简称: 17 兴业 F2
债券代码: 145816 债券简称: 17 兴业 F3
债券代码: 150095 债券简称: 18 兴业 F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 年第四次)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第
一期) (债券简称: 13兴业01、 13兴业02,债券代码: 122292、 122293) 、 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17兴业F1,
债券代码: 14585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 17兴业F2,债券代码: 14509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 17兴业F3,债券代码: 145816) 、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18兴业
F1,债券代码: 150095)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的事项披露如下:
一、 诉讼或仲裁中当事人基本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 2018)皖 08 执 29 号
当事人姓名/名称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被申请执行人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客户
二、 一审或仲裁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
本次诉讼/仲裁的受理时间 -
本次诉讼/仲裁的知悉时间 -
本次诉讼/仲裁的案由 -
诉讼/仲裁的标的 -
立案/接受仲裁的机构 -
裁判结果 -
裁判结果的做出时间 -
三、 二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和解或撤诉情况
( 一)和解
□适用 √不适用
(二)撤诉/撤回仲裁申请
□适用 √不适用
五、 履行或执行情况
(一)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案件的唯一编码 ( 2018)皖 08 执 29 号
申请执行的当事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执行的法院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时间 2018 年 5 月 10 日
申请执行的内容 依法强制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履行
( 2017)浙杭钱证内字第 947 号公证书、
( 2018)浙杭钱证执字第 12 号执行证
书确定的支付义务,确认安徽盛运环保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返还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本金 4 亿元,支付相应利
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执行结果 -
执行和解的内容(如有) -
执行和解的履行情况(如有) -
(三)执行异议
□适用 √不适用
六、 诉讼、仲裁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目前, 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诉讼事项对发行人业务经营、财
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七、 其他发行人认为需要披露的事项
无。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 13 兴业 01”、“ 13 兴业 02”、“ 17 兴业 F1”、
“ 17 兴业 F2”、“ 17 兴业 F3”、“ 18 兴业 F1”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特提醒投资者
关注相关风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将继续关注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
力、“ 13 兴业 01”、“ 13 兴业 02”、“ 17 兴业 F1”、“ 17 兴业 F2”、“ 17 兴业 F3”、
“ 18 兴业 F1” 本息偿付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严格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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