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0-09
债券代码: 122292 债券简称: 13 兴业 01
债券代码: 122293 债券简称: 13 兴业 0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债券简称: 13 兴业 01、 13 兴业 02,债券代码: 122292、 122293)
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及《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布的《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2017 年 8 月,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欣泰电气”)、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直接主管人员、北京市东易律师
事务所及直接主管人员、欣泰电气相关责任人、欣泰电气控股股东辽宁欣泰股份
有限公司等 26 名被告,诉请赔偿公司就欣泰电气欺诈发行事件因先行赔付投资
者而支付的超出公司应当赔偿数额的损失 226,858,909 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
法院于 2017 年 9 月受理该案,案由为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
纠纷,目前本案件在一审程序中。
上述诉讼事项对发行人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3 兴业 01”、 “13 兴业 02”的受托管理人,
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将继续关注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 “13 兴
业 01”、 “13 兴业 02”本息偿付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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