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11-20
股票简称: 中国石油 股票代码: 601857.SH、 0857.HK、 PTR.NYSE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 16 号)
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申报稿)
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签署日期:2012 年 11 月 20 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
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期债
券的核准,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
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
期,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
进行独立投资判断。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
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
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合法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
查阅。
除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外, 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
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
素。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公司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
产为 11,311.61 亿元(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 ;本
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253.43 亿元(2009
年、2010 年及 2011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值) ,预
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
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
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 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
确定性。
三、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 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
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此
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
因素的影响, 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
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 )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
用等级为 AAA 级,该级别反映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
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该级别反映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
的风险极小。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
影响,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本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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