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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6-1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4年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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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 600098 临 2014-041 号

债券简称: 12 广控 01 债券代码: 122157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2014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名“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2 年 9 月 13 日更名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者“本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25 日发行了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公司将于 2014 年 6 月 25

日开始支付本期债券自 2013 年 6 月 25 日(以下简称“起息日”)至 2014 年 6 月

24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简称“本期债券”)

2. 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2 广控 01”,代码为 122157。

3. 发行规模:人民币 23.5 亿元。

4.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74%,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

5. 债券品种的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7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

择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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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

7. 起息日: 2012 年 6 月 25 日( T 日)。

8. 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9 年每

年的 6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本期债券或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3 年至 2017 年间每年的 6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 本金支付日: 2019 年 6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支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

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或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17 年

6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支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 担保情况:无担保。

11.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

期信用等级为 AA+级,评级展望为正面,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级。

12.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6

月发布《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

( 2013)》,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跟踪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

为稳定, “12 广控 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

13.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付息方案

按照《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

市公告书》,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4.74%。每手“12 广控 01”(面值 1,000 元)

派发利息为 47.40 元(含税)

三、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 债权登记日: 2014 年 6 月 24 日

2. 付息日: 2014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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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兑息对象

本次兑息的对象:截止 2014 年 6 月 2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2 广控 01”持有人。

五、兑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支付“12 广控

01”的利息。本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利息足额划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12 广控 01”本期利息划付

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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