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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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 600098 临 2014-016 号
债券简称: 12 广控 01 债券代码: 122157
关于召开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2007 年证监会第 49 号令)、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和证监会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发展实业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9 月更名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州发展”) 2012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债券简称“12 广控 01”,证券代码“122157”)债券受托管
理人,召集“12 广控 01”201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
称“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如下:
一、特别提示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
式进行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应获得持有本次债
券表决权总数过半数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
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次公司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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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
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
期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二、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时间: 2014 年 3 月 21 日(星期五) 13:30-15:30
(三)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
投票表决
(四)债权登记日: 2014 年 3 月 19 日
(五)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有关登记托管机构的托管名册上登
记的未获偿还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债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
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该
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债券持有人。
2、持有“ 12 广控 01”的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列席本期公司
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发表意见,但不能行使表决权:
(1)债券发行人;
(2)持有本期债券且持有债券发行人 10%以上股权的股东;
(3)发行人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
3、聘请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三、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为: 《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
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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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80 亿元,回购股
份价格不超过 4.90 元,回购股份不超过 20,000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约 7.2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或回购股份数量达
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后将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 审议通过了上述《 关于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决议》。
公司已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决议》。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
发生公司减资事项时, 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公司提请“12 广控 01”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就公司完成本
次回购股份后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 12 广
控 01”项下的债务,也不要求公司就“ 12 广控 01”提供额外担
保。
四、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登记办法
(一)登记办法
债券持有人为法人且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需提
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
有未偿还的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债券持有人为法人且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被代理人(或
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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